关于163A,文章可谓汗牛充栋。多数文章,只是简单地罗列一下申请该签证的最基本条件。相对而言,谈清其法律意义,又结合实际案例做出分析的,却远远不占多数。为图个读者明白明晰明了明确,不怕个别业内人士斜眼呲牙,尝试对163A做一些初步分析,以期抛砖引玉。
163A的主要法律要求大致有:
由澳大利亚有关各州政府提供担保;
拥有成功的经商背景;
过去四年中的至少两年中,过去4年中有2年在公司占有10%以上的股份并参与管理,所投资企业的年营业额不少于30万澳元;
至少有25万澳元资产在获得批准之后二年内转入澳大利亚,用于建立企业;
承诺于抵澳后创业,拥有该企业的所有权并直接积极参与该企业的日常管理;
通常情况下,年龄五十五岁以下。
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凡163A签证申请,必须具有州(或领地)政府的担保。这个州或领地可以是澳大利亚的任何州或领地, 也就是可以是澳大利亚六个州即新南威尔士州(The State of New South Wales)、维多利亚州(The State of Victoria)、昆士兰州(The State of Queensland)、南澳州(The State of South Auatralia)、西澳洲(The State of Western Australia)、塔斯马尼亚州(The State of Tasmania)或两个领地即澳大利亚首都领地(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)和北领地(The Northern Territory)中任何一个州或领地。
相关新闻